我和江临的第七年,他总在醉酒后摸着我的手腕喃喃:「当年要是她没跳下去……」我知道,
他说的不是我这个割腕未遂的现女友,而是他那个为爱跳楼的初恋白月光。
直到我在浴室镜雾散尽时看见,他珍藏的初恋遗照后,
藏着我当年抢救时被撕碎的病危通知书。原来他每晚哭泣怀念的,从来都是同一个人。
「江临,」我笑着将安眠药倒入红酒,「这次让我彻底变成她吧。」
这已经是江临这个月第三次喝得烂醉如泥了。
我费了老鼻子劲才把他那死沉死沉的身子从门口拖到沙发上,汗珠子顺着我额角往下淌,
糊得眼睛有点疼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廉价香水混杂着酒精的怪味儿,
肯定又是哪个想攀高枝的女同事蹭他身上的。妈的,七年了,这戏码我都看腻了。
我拧了把热毛巾,粗鲁地给他擦脸,试图把那点儿人样擦出来。他不安分地扭动,
嘴里哼哼唧唧,然后,像过去无数次那样,冰凉潮湿的手精准地抓住了我的左手手腕,
手指一遍遍摩挲着那道凸起的、扭曲的疤痕。来了。我心里冷笑,面上却没什么表情。
他的声音含混不清,
酒后的黏腻和一种让人恶心的悲痛:「晚晚……当年……当年要是她没跳下去……要是……」
晚晚。林晚。他那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白月光初恋。而我,叫许薇。
温热的毛巾在我手里慢慢变冷。我垂着眼,看他那张即使醉得一塌糊涂也依旧招人的脸。
七年,我陪他从一穷二白到现在人模狗样,结果在他心里,我他妈永远只是个劣质的替代品,
连他醉后呓语的名字,都永远是别人的。心口那地方早就麻木了,像结了一层厚厚的痂,
轻易不会疼,但每次他这么干,都像有人拿着钝刀子,慢悠悠地在那层痂上反复刮擦。不疼,
但**膈应人。「晚晚……」他又喊了一声,声音里带了哭腔,眼泪还真挤出来几滴,
滚烫地落在我手腕的疤痕上。我猛地抽回手,动作大到让他踉跄了一下,
差点从沙发上滚下去。他迷茫地睁开眼,视线没有焦点地在我脸上晃了一圈,
然后又沉沉闭上,嘟囔了几句听不清的废话,彻底睡死过去。我站在原地,冷眼看了他很久。
然后转身进了浴室,打开水龙头,用冷水狠狠冲了一把脸。抬起头,
镜子里是一张苍白、疲惫、写满了“倒贴”和“不值钱”的脸。水珠顺着发梢往下滴,
眼睛里有种我自己都厌恶的空洞。手腕上那道疤被水浸湿,泛着一种难看的粉白色,
像一条丑陋的虫子,死死地趴在那里。这道疤,是我跟了江临第二年的时候留下的。
那时候真**啊,被他冷暴力逼得走投无路,以为割下去就能让他多看我一眼,
就能证明我的爱比林晚的决绝一跳更深刻。结果呢?抢救回来后,他抱着我哭,说对不起,
说再也不会了。我当时还真信了,以为他终于看到我的好了。后来才知道,
他每次醉酒后摸着我的疤喊“晚晚”,不是因为心疼我许薇差点死了,而是在透过我的伤疤,
悼念他那个为爱纵身一跃、彻底变成他心口朱砂痣的初恋。林晚多牛逼啊,
用最惨烈的方式把自己定格在最美好的年纪。而我许薇,活着,喘着气,
在他眼里却像个永远挥之不去的劣质影子。我对着镜子,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。七年了,
许薇,**就是个天大的笑话。第二天江临醒过来,又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。西装笔挺,
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昨晚的失态和脆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他吃着早餐,
像谈论天气一样自然地对我说:“昨晚应酬喝多了,没说什么胡话吧?
”我把煎蛋盘子放在他面前,力道有点重,瓷盘和玻璃桌碰撞出清脆的响声。“没,”我说,
声音平静得我自己都惊讶,“就嚷嚷了几句头疼。”他“嗯”了一声,没再追问,
拿起财经报纸看了起来。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他身上,镀了层金边,**像个精英。看,
这就是江临。永远知道怎么踩我的底线,也永远知道怎么做能让我继续犯贱地留在他身边。
日子好像又恢复了原样。他上班,下班,偶尔应酬醉酒,然后重复那令人作呕的缅怀戏码。
但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。我心里那点残存的、可笑的希望,
好像终于在他上一次的醉酒呓语里彻底熄灭了。我开始更仔细地观察这个家,
这个我和他住了三年的地方。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“我们”的痕迹,情侣拖鞋,合影,
一起挑的沙发……可现在看,全都假得可怜。林晚的影子无处不在。她喜欢向日葵,
阳台就永远摆着向日葵。她喜欢某个牌子的香薰,客厅就常年飘着那股味儿。
甚至他妈的连江临衬衫的纽扣,都得是林晚喜欢的那种贝母材质。
我以前居然觉得这是他不善表达下的深情,现在想想,真想穿越回去抽自己俩大耳刮子。
一个疯狂的念头在我脑子里越烧越旺——我想看看林晚到底长什么样。江临把她藏得极好,
家里一张照片都没有。他只在我那次割腕后、情绪崩溃质问他时,
红着眼眶说过一次:“她走了,我不能再看着她的样子难受。”多情深义重啊。可我偏要看。
我知道他书房有个带锁的抽屉。以前我从没想过要打开,出于一种可笑的尊重,或者说,
是自欺欺人。但现在,去他妈的尊重。我搞到了钥匙,在他某个加班深夜。站在书房门口,
我的心跳得又快又响,震得耳膜嗡嗡的。手里那把小小的钥匙,沉得像是烙铁。
拧开锁扣的那一刻,抽屉滑开的轻微声响在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。里面东西不多。
几本旧笔记本,一个丝绒盒子,然后,就是一个倒扣着的相框。我深吸一口气,手指颤抖着,
慢慢地把那个相框拿起来,翻转过来。照片上的女孩很年轻,扎着马尾,
穿着干净的蓝白校服,站在阳光下笑得一脸灿烂。确实很漂亮,
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、未经世事摧残的美好。这就是林晚。
这就是让他念念不忘、甚至在我割腕垂死时还透过我的伤疤去怀念的人。
一股尖锐的酸楚和妒忌猛地刺穿我的心脏,疼得我几乎喘不过气。我死死攥着相框,
指甲掐进木质边框里。七年,我输给了这么一个凝固在旧时光里的幻影。我像个自虐狂一样,
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很久,试图找出一点瑕疵,一点不如我的地方。没有。她完美得可恨。
就在我准备把相框狠狠砸掉的那一刻,我的手指无意间抠到了相框背后的卡扣。很松。
好像经常被打开的样子。鬼使神差地,我拨开了那个小小的金属卡扣。相框的背板掉了下来。
连同那张林晚的照片一起飘落下来的,还有一张被折叠了无数次、边缘已经磨损发毛的纸。
纸张很薄,上面印着蓝色的字迹。我的心跳莫名其妙地漏跳了一拍。
一种强烈到可怕的预感攫住了我,几乎让我窒息。我慢慢地、慢慢地弯腰捡起那张纸。
手指抖得不成样子,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它展开。顶头那几个加粗的黑色大字,
像烧红的烙铁,
狠狠烫进我的眼睛里——病危通知书患者姓名:许薇年龄:19诊断:手腕锐器伤,
失血性休克……下面是一连串冰冷恐怖的医疗术语,还有抢救医生潦草却惊心动魄的签名。
日期清清楚楚,就是我当年割腕的那一天。纸张中间靠近签名的地方,
有一片深褐色的、已经干涸凝固的印记。是血。我的血。而在这张破纸最下面,
被人用黑色钢笔,用力地、几乎要划破纸背地写上了一行字——“求求你,活下来。
别像她一样离开我。”落款是:江临。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彻底静止了。我的呼吸停了,
血液也好像凝固了。耳朵里听不到任何声音,只有一种尖锐的鸣响,刺得我头皮发麻。
我低头看看手里这张皱巴巴、染着我的血、几乎被摩挲得透明的纸。再抬头看看面前相框里,
林晚那张笑得没心没肺的脸。所以……所以他珍藏的,根本不是林晚的遗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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